市场监管总局7月12日公布
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
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
该办法对现行的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
进行了修订
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
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
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
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
2015年8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同时对拍黄瓜、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,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。
其中,《办法》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、简单加热、冲调、组合、摆盘、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,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,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、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。
从事生食类食品、冷加工糕点、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